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是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直属部门,下设车辆管理分所和驾驶员管理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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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分所现有民警103人,副支队长兼所长1人,副所长3人,下设10个科。车辆管理分所位于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116号,占地面积79696.0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3751平方米。现有民警48名,其中,分所副处级领导1名,正科级干部6名,副科级干部10名;现有文职10名,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工、保安员)120名。车管分所下设综合科、检测科、牌照科、档案科、二手车管理科和非机动车管理科。主要负责本市机动车、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和人力三轮车)管理的国家事权;同时负责新民、康平、辽中、法库四个县(市)车辆管理业务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目前车管分所日均业务总量2000余笔,为减少集中到车管所院内集中办理车管业务的现状,车管所正逐步下放业务权限,目前已经有3家二手车市场服务站和5家4S店服务站开始办理国产小型机动车的注册登记业务。
驾驶员管理分所位于沈阳市东陵区英达乡辛家村。现有民警55名,其中,分所领导2名,科级干部6人,下设考试科、驾照科、培训科和综合指导科。主要负责本市、外埠居民和外籍人员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及驾驶技能考试、发证工作,负责新民市、康平县、辽中县、法库县四个县(市)的驾驶员管理业务和社会化驾驶人分考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近年来,在市局党组和支队班子的正确领导下,车管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争创全国优秀车管所为目标,以“三基”工程建设为载体,以深化车管所正规化建设工作为主线,努力创建群众满意的队伍、群众满意的服务、群众满意的环境,大力打造“服务型车辆管理所”,实现了车管队伍建设和车管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车管所工作赢得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高度赞扬。2007年、2008年、2009年连续三年荣获全国优秀车管所,并获得辽宁省文明单位、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行风建设先进基层单位、辽宁省公安系统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标兵单位、辽宁省公安交警系统“三基”工程建设示范单位、沈阳市公安局优秀基层单位、沈阳市公安局警风建设先进单位、沈阳市公安系统人民满意单位、荣记集体二等功,2010年、2011年行政审批系统优秀单位、迎全运优质文明诚信服务竞赛活动中被评为文明诚信服务窗口荣誉称号,涌现出了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交警系统十大执法标兵、辽宁省三八红旗手、沈阳市劳动模范——刘慧玲等优秀人民警察。